中冮县人民法院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冻结了我的微信资金,银行卡,导致我的生活不能正常,人民法院这样异地操作合法吗,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市民:
你好!你的留言收悉,我们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电话与你进行沟通,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向你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经查,你系我院执行案件(2024)川0623执762号案件的被申请执行人,申请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据(2023)庆仲网裁字第1960号仲裁裁决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向我院申请执行,要求对你财产进行冻结。我院对你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针对此类案件,按照法律规定,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我们法院需要先冻结被申请人的微信、银行卡等账户,冻结后再通知被申请人,因此相关的冻结文书会晚一些送达;您的案件是由庆阳仲裁委裁定的,担保人与申请人签署有相关的担保协议,担保人为中江县所在地的法人机构,担保人担保了你的债务,依据民法典552条等相关规定,该担保有效,故仲裁生效的裁定文书的执行所在地为中江县。我院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与你电话进行沟通,告知你相关信息,我院已依法作出解冻裁定书,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