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求助]农村建设用地征用赔偿
2024-04-13 11:30:41
已回复
我们村的农用集体土地,被征用为建设用地修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是2018年修建完成并投入使用,但是政府的用地征收方案是19年11月发布的公告,18年至19年期间,镇上还将污水处理厂租出去使用。我的户口是19年3月转出去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分到赔偿金么?为什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区大安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4-04-19 10:47:48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