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一名网约车司机,于2024年4月8日16时10分在青羊区瑞星路公共场所犹豫肚子不舒服上了一个厕所,16时11分被协警贴条处罚,16时14分收到处罚短信,我16时15出来挪车,前后5分钟,我一个跑网约车的一天流水就200多,人有三急,请问这样处罚方式是不是有点过分?请问我们老百姓还要不要生活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车辆川AB416**于2024年4月8日16时11分在瑞星路停放,车内无人,同时,该路段为严管路段,按照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相关要求,将车辆停放在人行横道、网格线、严管路段等情形的,将直接取证上传,因此,本次违停取证符合程序。温馨提示,请您规范停车,若在该区域有停车需求,请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