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绿地城11栋,已购负二楼一车位,本人向物管申请并已征得物管同意,可在本车位安装充电桩,物管要求充电桩电表必须从本人所住楼层牵线。因开发商建房时,11栋仅能到达负一楼,如按物管要求,电表电线长度将超100米,这既存在安全隐患,也不符合《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4.1.3条“充电设施的布置宜接近供电电源”的文件条款,经与物管沟通无果后,希望能通过此平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