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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小孩读书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2 18:38 已回复

你好,本人户口在高新区中和街道,小孩户口妈妈的户口上,地点在丹景街道陈河村7组,目前还未拆迁,属于农村户口,2024年9月就要读一年级,现在我们想把户口迁到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就读小学,这样的话如果以后拆迁了,我们小孩还能享受拆迁的赔偿吗?小孩户口以后还能迁回去吗?迁回去的话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呢?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可以提供一下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5 10:0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丹景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8 17:1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丹景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公安分局核实,您在丹景街道陈河村7组的房屋,现未拆迁未倒塌可以办理迁户。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薄、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原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4、确定户主申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 户籍问题请咨询丹景派出所一站式办证点:028-81320060。
以上情况公安分局已于2024年4月16日15时2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经丹景街道核实,根据简府发〔2017〕26号文件相关规定,则您户小孩户口迁出到城镇户口再迁回丹景街道后,不符合纳入安置条件,若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丹景街道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咨询电话:028-27820505。
以上情况丹景街道已于2024年4月18日10时59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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