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对泸天化小学违规录用,6岁以下儿童的原因进行举报,该校回复的教师态度极其恶劣,强词夺理,多次插嘴并对本人进行言语侮辱 要求学校作出解释,好好说话,并且就本人前几次提到的校园霸凌问题,作出正面回应 并赔偿相应精神损失
网友您好:
您反映“泸天化小学教师态度”的问政已收悉。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一、关于 “未满六周岁入学”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力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力”。经调查,泸天化小学确有该教师,但暂未发现该教师有您所述的违规行为。
二、关于 “某某同学霸凌”的问题
经走访当年学校的教师及学生,暂未发现有霸凌行为。如您有相关证据,欢迎将证据材料发送到区教育体育局安信办邮箱3565627231@qq.com或邮寄到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我局将根据您提供的材料依法依规处理。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区教育体育局,电话:0830—428224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