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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3.15 咨询】拆迁安置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2 09:17 已回复

  1. 原以家庭为单位签订的拆迁协议,如果没有分家协议等手续,能用户口本到拆迁办办理单独的过渡费吗?

  2. 如果拿户口本去,且是户主,就能单独领取户口本上所有人过渡费吗?

  3. 是否应该重新签订拆迁协议才能分开领取并需征得当初签订协议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4. 或者两户人原本是一起领的过渡费,现在要分开领取,是否应该重新签订拆迁协议,并通知其他家庭成员?

    以上也是为了每个家庭成员的利益,政府不能光靠户口本就能拨开过渡费吧?而且家庭内部存在矛盾及离婚诉讼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2 11:07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安靖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7 11:21

您好,安靖街道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7日10时29分与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进一步咨询了网友相关情况并进行答复。网友可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及有关情况说明和拆迁安置协议到安靖街道城市更新办咨询及办理。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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