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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契税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1 17:19 已回复

请教一下税务部门,我男朋友在省内其他城市有一套房(已拿房产证,已交契税),我在天府新区买了套房,尚未交房未拿房产证,近期准备结婚,咨询两个问题,一是规定的契税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是在交房时还是在交房产证时;二是,如果我们领了结婚证之后再交契税,是按一套房交契税还是按二套房交契税。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2 14:2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5 12:3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问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问题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购房人家庭住房套数为购房人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实有住房的套数。实有住房是指在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权属登记的国有土地上住房,不含已备案但未完成权属登记的住房。
经核实,根据您的描述,配偶名下还有婚前住宅,此套房屋若想要申请为您本人名下购买至今婚前唯一住宅,提供的资料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可以在天府市民云----住在成都—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找到所需缴纳房屋信息地址——查询打印——选择网签信息查询记录——保存图片);2.开发商开具的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发票,3.结婚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4..婚前套次申请情况说明(现场填写);5.《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含名下现有和曾有房屋信息)。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036号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2-27号窗口。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2日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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