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开发商未交专项维修资金却要业主签承诺书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开发商未交专项维修资金却要业主签承诺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ruiseyoung  2024-04-11 16:08 已回复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开发建设单位无力按时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却要求业主在办理不动产产权时,做出承诺:“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与心怡协商处理其作为交存主体应交而欠交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事宜,协商不成的,依法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行为典型的政府部门不作为,作为城市建设的主管单位,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不想着为市民解决问题,而把问题抛给市民。试问作为行政执法的主管单位都无法让开发建设单位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作为普通的市民就可以了吗?!请问为什么政府在挂牌出让土地时是怎么让竞买单位及时履约,而到了为市民谋福利的环节就不能保证相关单位及时履约了呢?!难道相关部门只知道为政府收钱,不知道为市民收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1 17:0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6 16:1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恒大天府半岛专项维修资金相关问题。经核实,您主张相关问题前期因委托开发商代缴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商未能按期缴纳发生经济纠纷引起;且公园城市局前期为保障恒大广大业主权益,预防后期法院查封开发商资产损坏业主权益,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已按成都市相关文件指导精神上报天府新区管委会批复,相关问题项目在业主自行签订承诺书并缴纳业主部分应缴专项维修资金后,即可正常推进分户产权登记。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园城市局行政职能职责,建议您按照产权办理登记前签订的承诺书相关承诺,自行追诉与开发商的经济纠纷;亦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7日告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