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永丰路32号车棚整改完全不合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永丰路32号车棚整改完全不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1 15:40 已回复

永丰路32号大院车棚改造

1、新雨棚比原雨棚延申长了17-1.8米(里面的原水槽去除已经增加了60cm),现在新雨棚已经完全延申超过我窗户位置了,对我的采光有极大的影响,而且还有一个缺口,下大雨,雨棚上溅水全溅到我窗户上。

要求:雨棚长度缩回到原来的长度或斜切,移动目前的桩子和下水管


2、我的外墙处的雨棚安装留了一个缝隙,我从没见过这样安装的。原来雨棚都是沿着外墙向外安装,我的外墙的不会淋雨的。但是现在一个10多厘米的缝隙给我说不淋雨,就雨棚玻璃胶没打好都会跟着墙壁流水,更不要说这10多厘米的缝隙了。

要求:缝隙处安装满雨棚,用剩余材料都可以


3、请电动停车棚严格要求政府要求改造

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合理确定位置。单独建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地与建筑物外墙门、窗、洞口等开口部位,以及安全出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间距不小于6米。

设置在多层居民住宅楼底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单独设置安全出口。

③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防火分区。

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的建筑构件应采用A级材料。

⑤与建筑贴邻建设的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贴邻部位应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4、希望车棚加装隔音装置,多辆电瓶车充电的噪音不是一般的大,特别是夜晚的时候就完全能听到嗡嗡嗡的响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2 11:05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市分行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7 14:41

来信人:
您好!经核实,永丰路32号院是我行暂未分离的家属区,目前正在做“三供一业”分离工作。自行车棚整改事项,为分离前社区以电瓶车安全充电为由通知我行进行整改的维修工作。所有施工方案为院委会确定后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32号院院委会已与您沟通并达成一致。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