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关于成都绕城高速锦城湖C入口事故质疑点回复不明确发起投诉:02887594122在接到信访和问政相关督导后,于4月9日下午15:40给与电话回复,共计15分42秒,在此期间,明确告知女方穿高4CM以上高跟鞋不违章,我方告知其违法代码1225,运用法条:道安法第90条,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因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较多,在道安法制定过程中运用了“等”这个词,相对于成都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的民警对此无法解读,并明确告知不处罚,作为老百姓对成都市乃至四川省的安全行驶提出质疑,现在是网络时代,互联网这么发达的情况下,不能保证老百姓的安全,何谈为民服务?在这里投诉针对处理成都绕城高速锦城湖C入口事故中,现场出警民警,主办民警,协警JF221206,还有李姓大队长,对该项事故的调查过程与处理结果不严谨进行投诉,希望成都交通管理局下达一线监督处理,而不是等到复核结果出来,再来给我们满意的答复,希望尽快介入处理,而不是等结果,谢谢!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向事故处理民警杨吉波了解,该起事故的调查和认定均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认定过程和接待过程均有监控视频备查,调查结果出来后会通报您,该起事故已经认定,事故当事人已经在规定时限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请耐心等待复核结论,关于您提的穿高跟鞋驾驶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您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前期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04月09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