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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南充嘉陵誉峰小区物业未经所有业主同意强行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1 11:33 已回复

南充市嘉陵区于陛路二段誉峰小区 物业未经小区800多户3分之二业主同意 强行收取属于所有业主公摊面积的停车费 物业口中的管理费.所有业主都不同意他这个费用收取   从2024年4月9日开始 每天不准小区业主开车回家  要开车回家就得给钱才放行  这两天都是报警派出所警官协调才放行。物业所提供的接房合同漏洞百出  并且业主都没有签字 合同完全无效   每户业主每年几千的物业费交给他  什么服务都没有   业主调取个小区监控 什么都看不到  纯粹摆设  态度还特别坏   业主花钱买房花钱让物业提供服务  感觉 物业才是小区主人  他们说不让进就不让进 说让交钱就必须交钱   我们所有业主的述求也很简单   1.要求物业在街道以及政府派出所的见证下 召开业主大会 所有业主在场  而不是他们选几位所谓的代表 签字这种  要求物业将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当着业主们公布他们的服务内容   并且小区的维修基金  公共电梯广告等收入公布给业主  发布群公告留证   小区公摊面积停车管理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不得私自动用 所有都公开透明  而不是就那几个人签字知晓就能代码全体业主  这几年经济也不好 钱也不好挣 业主们可以适当交点 每车30/月还是可以接收  大多数还是可以承担的   物业到现在从来没有登记过我们小区业主的车牌号  只登记地下停车场给了费用的车辆车牌  请问这种物业管理了啥 我们物业费交给这样的物业属实不划算.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沟通  保障我们民众权益 物业独断专行    只能求助政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1 16:45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6 09:14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南充嘉陵誉峰小区物业未经所有业主同意强行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一、贵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约定,露天车位使用费由乙方(业主/车位使用人)按照3元/天、90元/月、1080元/年支付。如业主要求对价格进行调整,建议您与物业服务人协商解决。二、部分监控设备故障情况属实,目前物业服务人正在组织维修。三、关于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人公示的相关资料齐全,属地街道办事处每年也会对收支情况进行核查。您可以联系物业服务人查询相关情况,也可向街道办事处了解。四、我处已要求物业服务人加强与业主的良性沟通,加强共有设施设备的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维修。感谢网友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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