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的文件,在站博士后享有四川省高层次子女择校的权利。请问具体申请认定流程是什么?这个在站博士后是全职还是在职还是二者都可以?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那就是,2027年4月结束,那针对27年9月入学的小孩,如何处理?谢谢!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省专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就您咨询的事宜通过电话向您作了政策解释。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