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4月9日就教师曾红梅违规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妹妹女儿王晓筱在未满六周岁入学的问题进行反映 然而学校敷衍了事 在未与本人来电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回复 并未就此事调查核实。要求学校认真对待,给我一个满意答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泸天化小学党委不作为”的问政已收悉。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一、关于 “未满六周岁入学”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力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力”。经调查,泸天化小学确有该教师,但暂未发现该教师有您所述的违规行为。
二、关于 “某某同学霸凌”的问题
经走访当年学校的教师及学生,暂未发现有霸凌行为。如您有相关证据,欢迎将证据材料发送到区教育体育局安信办邮箱3565627231@qq.com或邮寄到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我局将根据您提供的材料依法依规处理。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区教育体育局,电话:0830—428224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