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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旭辉TOD天府未来城二期延期交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0 15:50 待解释

尊敬的领导:我于2022年购买了位于新津区花源街道杨柳大道90号旭辉天府未来城二期的一套房屋。2024年3月30号为房屋的集中交付时间,但是从2024年3月19号开始,开发商就打电话给业主以疫情和高温等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逾期90天交房。但是各位业主在购买房屋以及订立合同时间为2022年以后,疫情已经发生。目前业主发催告函给开发商,也给开发商沟通了政府关于防疫的相关措施,他们给出的延期交房理由不成立。贵单位在回复催告函中依旧以政府文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成冠肺防指【2020】196号)文件中的第四条内容:“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交付时间可顺延,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通知发布以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合理确定交付时间。”为依据,故相关文件免责措施不适用于本小区,且故意强行歪曲相关文件解读,因为本小区业主商品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均在2020年1月24日以后。因此开发商以疫情以及高温影响施工理由作为不可抗力因素,延期交房后拒不赔偿,是只顾自己,而侵害购房者权益的行为。这反映出开发商极不负责任,不正视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延期行为,又不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执行赔偿,妄图免去一切违约责任。

旭辉TOD作为新津政府的门面,开发商延期交付之后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而且开发商的态度可谓是轻蔑、敷衍业主,极尽推诿扯皮之能事,极尽敷衍塞责之能事。业主所关心的进度、后期工程安排、具体工筹计划一概不知道。附件是开发商回复给业主的催告函。


基于此,我在此提出以下维权要求:


1. 我要求<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书面解释,明确90天之内能够交付,并出台具体的施工计划且受业主监督。


2.合理赔偿:(1)在逾期90天内,鉴于此次违约给我造成了不便和损失,我要求<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协议,以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一以赔偿,弥补我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2)如果不能按照逾期的90天内交付,按照合同条款退房退钱并且按照合同要求按照每天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赔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1 09:51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2 14:33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就您反映的问题,据调查核实,关于旭辉天府未来城(7号地块)延期交付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责令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下午在该项目售楼部搭建现场沟通平台,处理延期交房相关事宜;企业已于4月3日出具正式告知函告知业主关于业主反馈问题的答复。后期,我局也会严格督促该项目施工进度,争取早日保质保量交房。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电话联系投诉人。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1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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