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款未使用项目费用(约950块)。本人于2023年8月途经御源堂(成都市锦江区橡树林西路119号),被其免费体验拉入店中体验足底按摩,并在其诱导下消费750元;9月再次消费440元。11月到店中发现店员及师傅已经更换,于是查看8月与11月消费两次收款商家信息不一致,后询问发现该店已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给别人经营。商家在未经消费者知情情况下进行了经营权转移,本就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再次商家已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未使用项目目。但现在商家以之接手服务,未收我的钱为由不退款。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要求商家退钱。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湖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4月11日上午,东湖街道办事处石牛堰工作人员到御源堂了解情况,经社区工作人员与该店负责人沟通后,该店负责人同意退款,并于4月11日10:37联系您到御源堂前台办理退款事宜。如您对我们的服务态度及答复结果有异议,请您咨询东湖街道办事处石牛堰社区:028-86941911、8694130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