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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程序是否正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0 10:09 已回复

我是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兴蓉北街3号兴蓉苑1栋3单元业主,我们小区是特殊异形结构,是30多年预制板震后老房子,本楼栋无加梯条件。就既有住宅小区自主增设外挂电梯一事,未有申请人、业主代表未选举川航指定、未征询、未全体业主动议表决、业主之间未协商一致,电梯施工方也是川航指定,已多次告知相关部门加梯材料严重造假,社区、街道对于造假资料都能审核通过,投诉社区书记贾培杰、街道书记易仕礼失职失察。
经办人贺成武对于业主代表是男是女都不知道,经办人贺成武告知我们不需要与业主代表接洽,只和施工方联系,我们理解就是既有住宅小区自主增设外挂电梯与业主无关,只和施工方有关系,经办人贺成武该工作人员的党性何在,我们正常的诉求,被他讥讽他要当被投诉网红,工作作风恶劣,严重怀疑与电梯有利益输送关系,请严查其目的性。
业主自主增设外挂电梯且小区川航保安、川航领导、社区、街道、住建局都参与了业主自主,为了川航要强装电梯(有利益关系)相关部门不顾业主的法定权益,社区、街道用未经征询过全体业主意见的征询结果去推进加梯流程,社区和街道请表明参与过加梯流程的法律依据。
社区、街道、住建局伙同川航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贴,存在利益输送,望上级纪委部门严查!!!
诉求程序违法,公示无效,依法维持楼房现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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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7 14:15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过调查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兴蓉北街3号1栋3单元自主增设电梯,是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21】2号文件规定,按照文件规定程序增设,不是行政违法行为。自主增设电梯主体责任人是本单元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按照自主增设规定,前期沟通、协调、确定增设方案、选定电梯公司、出资比例、政府补贴资金分配比例、业主动议表决等均由业主自主完成,社区在前期环节均不介入,根据文件规定,社区收到增设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后,符合公示要求将在小区公示栏和本单元口进行公示10天,如相关厉害关系人对增设方案有异议,需在10日公示期之内提交书面实名制反对意见,本单元共有21户,业主动议表决意见表中参与表决的为17户,同意增设住户为17户,均由住户签字和按手印,并提交了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全体同意增设电梯业主根据增设电梯流程资料,均出具了委托协议,授权两名业主代表,两名业主代表与电梯公司也签订了委托协议书,授权电梯公司推进安装并对电梯后期进行维保,符合文件规定的“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社区按规定在2022年3月24日至4月3日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并在3月24日公示张贴当天和4月6日公示期结束后采用水印相机拍照留证,在公示期内社区并未收到任何人向社区提交书面实名制反对意见,社区按照文件规定,于 5 月 5 日将公示结果抄告街道办事处。社区完全是按照成办发【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并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2022年 10 月 9 日该单元取得区住建局批复(施工备案)后,11 月该单元低层个别住户站出来反对安装电梯,社区本着邻里和谐的原则,第一时间介入,听取双方意见,及时与街道沟通,搭建平台召开两次两级协调会,并与高新区住建、蓉易安平台、街道律师、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等多次进行政策解读,上门沟通协调,社区建议她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住户仍对成办发【2021】2号文件及自主增设电梯不予认可,均表示不愿走司法途径,只会通过现有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后续有问题欢迎联系社区(电话:85127719)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5日10时30分与您当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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