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3月底入住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花园8幢1单元303【D】房子,当时顾问说可以转租,签合同有微信消息证明,签合同需要签一年告知的消费者可以转租,可以按月租房,合同内没有说不能转租,但我已转租该公司就说不行,还有再付一个月房租和合同没说明的手续费。并都未告知消费者走的时候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的霸王条款,以及押一付三才住两个月就需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三个月租金,一天不交就存在滞留金一天28,三天不交同视为违约的不合理收租条款,加上并且需支付高额的房租的200%倍作为违约金都从未提及。
本人希望退租或转租,不同意付没有写在合同的任何其他费用。
2024年4月10日
此致感谢
留言人: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已将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请您耐心等待。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来话人反映四川易合万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退费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合同纠纷,提前退租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属于合同违约。经我局协调,该公司表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6日短信告知。
武侯区住建交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