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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违建投诉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0 00:07 已回复

长江之滨A区2栋2单元302,将房屋客厅、厨房、及阳台用加气砖隔断成多个房间,这样装修是否存在违规,楼板是否能承受造成安全隐患等,希望有关部门上门查看核实是否存在改变使用用途,违建、安全隐患存在,如果有希望及时整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2 14:53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反映“长江之滨装修问题”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经与物业企业核实,接到投诉已现场查看,该户业主室内装修没有敲承重墙和剪力墙,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隔断也是用的轻质材料,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巡查管理,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并积极配合调处。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2 14:53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反映“长江之滨装修问题”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经与物业企业核实,接到投诉已现场查看,该户业主室内装修没有敲承重墙和剪力墙,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隔断也是用的轻质材料,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巡查管理,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并积极配合调处。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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