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都市龙泉驿区对生育第三个小孩的家庭有补助或奖励措施吗,压力很大啊。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卫健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新生儿关爱补助对象为夫妇一方具有龙泉驿区户籍,在产科执业机构住院分娩且符合生育政策的新生儿,补助标准为非低保新生儿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元;低保家庭新生儿给予一次性补助2400元。需准备的资料包括①户口薄、新生儿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仅低保家庭需要);④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⑥出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于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
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龙泉驿区实施新生儿关爱补助等妇幼阳光工程惠民政策,相关政策和服务流程通过龙泉驿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健康龙泉驿微信公众号、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宣传和告知,您可根据自己具体情况进行查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2日10时48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