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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和喜御景台物业违规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9 14:50 已回复

1、和喜御景台物业在未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小区内非机动车停车场出租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收取停车费,并以此限制小区业主从非机动车库门出入(美名其曰停车费是第三方代业主买的保险费,却拿不出任何保险合同)2、小区1号门台阶太高,没有消防通道,老人小孩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3、地下车库漏水,地面破烂,物业一直拖延不处理 4、物业收取地下车库停车费,却不进行有效管理,造成未购车业主利益损失 5、经开区建设局不作为,对于我小区居民投诉的以上问题敷衍了事,不跟进,不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0 10:41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6 17: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4月9日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经开区建设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私自将非机动车停车场出租问题。经调查,物业公司是按照规划设置的非机动停车场。没有私自出租给第三方。御景台小区电瓶车收费标准为:充电的38元/每月,(含20元停车费);不充电的收20元停车费。由有资质第三方专业团队进行安装、日常维护。因此,停放、充电等费用则由第三方公司收取。关于取消20元停车费,我局多次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协调,目前物业公司已向总公司汇报,具体实施情况以物业公司通知为准。关于保险合同您可到物业公司办公室查看。
二、关于小区1号门台阶高问题。经查阅规划图,小区1号门台阶是按规划设置的。侧面有消防通道。
三、关于地下车库漏水问题。经了解,目前开发公司正走招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待施工单位确定后将及时进行整改,解决漏水问题。
四、关于物业未有效管理地下车库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五、关于经开区建设局不作为问题。经调查,由于区建设局没有强制物业公司的行政权力,只能与物业公司进行协调。
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于4月16日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相关内容。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住保股0832-2070310。
感谢您对住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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