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星、童*林是峨眉山市峨山镇名山路南段28号88幢*号房屋产权人,二人在与隔壁相邻之间的车库上方私自搭建的钢筋混凝土楼板,导致隔壁房屋墙体损坏、漏水。吴*星、童*林购买的是设计为3层的联排别墅,在与隔壁房屋主体之间有一个车库,该车库原设计为一层建筑。后来,为扩大使用面积,在车库的一层基础上,擅自加盖第二层,浇筑了厚度约为20厘米的钢筋混凝土楼板,导致隔壁房屋第二层与吴*星、童*林房屋第二层连成一体。吴童二人私自搭建行为破坏了隔壁房屋外墙结构,损坏了隔壁房屋的外墙形状和防水层,导致室内严重渗水、发霉;还破坏了隔壁房屋原有的承重结构,影响到房屋的安全。
违法建设已经1年多,至今没有拆除,请当地执法局尽快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