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我在学院路好屋建筑翰林院项目做木工支模工作。我和习*生两人合伙干的,工资以计件方式结算。于2022年10月到23年9月结束,期间每月工资为进度的70%剩余的30%。三万多的工资老板以我们两个未同时到场为由一直拖着。
期间找过翠屏区劳动监察大队,他们又喊我去找住建局
住建局又喊找劳动仲裁。他们处理方式就是打电话问了下也没有说叫双方当事人当面表述情况。
我就想问问都是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应该都有监管调解的职责,这种办事方式是否和符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是属于相互推诿踢皮球。
老板王*现在也以我投诉了他为由耍赖叫我去走法律程序,说实话我就是普通老百姓懂不起也拖不起,上有老下有小都要生活。
事实就是拖欠工资的事情,现在给搞成了官司。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出了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是不是都是在法院才能落实执行,相关部门存在的意义何在。依理依法的去维权讨要工资为什么就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
肯请领导给我们底层老百姓一条活路谢谢。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正在办理,请您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经核实您与习某合伙在学院路好屋建筑翰林院项目做木工支模工作,后期因分配比例问题产生纠纷,你二人的纠纷不属于民工工资范围,属于合同纠纷(与合伙人分摊比例没有达成一致),翠屏区劳动局,住建局多部门多次组织您与合伙人协商解决分配问题,协商结果您均不予认可。由于多次沟通无果,建议您走司法程序,保护您的合法利益,为您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