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在成华区站北东横街有一套房子是之前公司赔偿的房(有公房租赁证)现在想咨询,这种能转为个人房产吗?可以更改名字吗?这种公房的意义和其他持有房产证的房子性质是一样吗?如果遇到拆迁,赔偿是直接属于我父亲的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目前无公转私相关政策,公房遇国家征收方可进行公转私;承租人健在的情况下不能办理公房更名。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