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8月到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就职,2023年8月24签书面离职申请并通过,我自2020年9月到2023年6月带完又一届,确保学生安全顺利毕业。单位于2023年底核算中考绩效和奖金时,不结算我三年劳动付出应得的部分,但其他老师均已拿到,多次交涉未果,不然就是不回答,也已经通过市长热线请社区调解过了,仍然拖着不回答、不解决。
上次求助时,学校回复是因为我未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合同上并未有明确写明未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申请要扣发奖金等绩效工资,并且中考奖金和绩效是三年来的劳动付出所得;与其他离职老师区别对待。合同法规定未按规定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申请,是扣当月工资,当月工资并没有结算。我主张申请的是三年劳动奖金和绩效,学校顾左右而言他,绕开关键问题回复。
再问:
中考奖金和绩效是三年来的劳动付出所得,为何拒付?
我一离职就聘请了两名老师,那是否说明我原来一直超负荷工作?老师们是否都超负荷工作?一直回复都是同样的话,避开关键不谈,请问教体局是否真正核实?还是直接推给学校,让学校专人回复,成体系地对待我们这一类离职人员?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市教体局核实处置。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24年4月9日
尊敬的留言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绵阳教体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前期,针对您所反映的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不按规定结算老师工资的相关问题已经进行过回复。经调查核实,学校不存在不按规定结算老师工资的情况。学校也正与您积极沟通,并积极解决您所提出的问题,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绵阳教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请致电外国语实验学校王毅仁,联系电话:18881119633。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