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投诉成华区保利珑堂里院所属公司:
1、车位目前只租不售
合同上规定可租可售,现在保利公司擅自定义自身为甲方身份搞一言堂,只售不租,保利物业无法沟通保利公司,拿出未售车位租赁给业主。
2、车位租金定价过高
房子都在绕城内,车位租金400+管理费80,一共480元,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相关部门能否管控。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龙潭街办工作人员核实,社区联系地产了解情况,由于车位产权归属开发商,前期已拿出车位出租,近期无车位出租计划,属于商业行为,社区无权干涉。经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核实,保利珑堂里院小区将《机动车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收费价目牌》进行了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包月停车和临停收费标准由开发商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由物业管理公司自主制定,车位租赁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发生合同矛盾纠纷后,业主可向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于车位管理费,双方有合同约定。如有疑问,可与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成华区龙潭街道华盛路55号4楼,电话028-61371261。上述情况已与您联系告知,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