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咨询]关于农村自来水污水处理费是否应该收取的问
2024-04-08 11:55:53
已回复

    根据资雁发改发(2020)28号文件要求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 凡已建运行污水处理长(站)的镇乡范围内的所有场镇居(村)民(含场镇暂住人口)等,均应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

     丰裕镇农村地区已通自来水,但并未建设也并未运行任何污水处理站;资阳市雁江建投水务有限公司同样收取了 0.85元/方的污水处理费用,请问费用是否属于多收?是否违反了 资雁发改发(2020)2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

或者既然资阳市雁江建投水务有限公司收取了污水处理费用,是否应该在农村地区建设并运行污水处理站?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中心
回复时间:2024-04-08 18:33:3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雁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回复时间:2024-04-11 17:12:29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