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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天府新区德商碧云天骄停车收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8 11:45 已回复

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小区2023年4月交房,但截止到2024年4月,一直未到达全面完整交付状态,物业通知2024年4月15日起,碧云天玺、天骄小区收取停车费(500元/月,600元/月,700元/月),收费标准高于周边成熟小区的收费标准。
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小区所在地地处成都五环以外,市场价格严重不符。虽然现在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详见附件截图)(七)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放开上述7项服务价格时,应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消费者等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小区物业没有为业主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还利用自己是开发商的身份和优势,强迫业主只能接受他们制定的价格。(如果收费标准已向主管部门备案,那就是主管部门不作为。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成都市车辆停车费是多少》市发改委的回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停车场,室内停车场最高收费标准每车每月不能超过500元,露停车场每车每月不能超过260元。”
为什么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能高出指导价这么多?
若按市场调节价定价,定价依据又是什么?
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小区业主要求按周边成熟小区的住宅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定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8 13:1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0 15:0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关于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收费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2月1日起,“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由商家自主定价、市场竞争产生。
您反馈的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小区停车收费过高问题,已收悉。经核实,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地产公司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12月22日正式取得停车场收费备案。收费标准为:1.8升以下(含1.8升)每月500元(含100元车位物业管理费),1.8升以上-2.5升(含2.5升)每月600元(含100元车位物业管理费)2.5升以上每月700元(含100元车位物业管理费用)。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文件规定,商品房小区停车服务费不在政府定价目录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应由当事双方就停车服务收费的相关事宜协商后签订服务合同,按约定标准执行。如果出现单方面违反约定的情况,建议当事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园城市局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停车收费意见的收集,并及时反馈开发建设单位。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10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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