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纪委投诉天府市场监管局不作为,提供了商家违法行为,直接回复商家不违法,要求书面说明拒不提供,且工作人员不提供姓名职务,工作人员是否和商家有利益关系,不符合工作标准流程,口头回复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希望纪委认真调查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是否上班摸鱼,有没有履行职责,是否与被投诉公司存在利益关系。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指的虚假宣传行为,属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且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民申6178号已驳回您的再审申请,建议按《欧气时刻用户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二款约定履行,与商家协商或通过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9日告知。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疑问,请联系028-6877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