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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成万高速噪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7 22:55 已回复

成万高速噪音,已实地测试过确有噪音,问政四川也求助过好多次,得到的回复主要有3条,1.让找开发商 2.条条款款给我截图,说路在前房在后不应该找高速的 3.教我安装隔音玻璃。说我家不是隔音玻璃,教我如何区分是否是隔音玻璃! 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高速能加装隔音板,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难!我的理由:1.高速旁原本就有很多民居,不知道当时高速没有隔音板怎么验收过了的,即使我们小区是房在后,我们旁边还有小区,噪音同样对旁边的居民有影响,为什么没有隔音板当时能够验收? 2.不论当时如何验收了的,现在测过了,确实噪音扰民,就不能整改吗?非得推卸到开发商,非得让居民自己安装隔音玻璃?为什么就不能高速加装隔音板,一劳永逸呢? 回复了4次,除了第一次实地测噪音,其他3次均在推卸责任!如果本次回复仍然是推卸责任的话。可以不回复!请帮忙回复可以找哪个部门求助即可,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交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4: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所反映的事宜,我公司高度重视,对事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噪音问题,我公司工作人员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条款,多次向您解释此噪音问题的责任单位。
二.据了解,您所居住的小区郎诗曜龙湾建成时间为2022年,成彭高速公路于2004经验收合格后通车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噪音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音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音的措施。”的规定,您反映的房屋噪音问题责任划分已相当明确,采取减少振动或降低噪音措施的责任主体属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希望您能理解。
三.针对您提出的希望找一个解决受理此噪音问题的部门的诉求,建议您向属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帮助。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理解和支持。以上情况我公司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17日11:35与您取得联系,再次向您解释了相关法律条款及降噪责任单位,您已知晓。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交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4: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所反映的事宜,我公司高度重视,对事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噪音问题,我公司工作人员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条款,多次向您解释此噪音问题的责任单位。
二.据了解,您所居住的小区郎诗曜龙湾建成时间为2022年,成彭高速公路于2004经验收合格后通车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噪音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音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音的措施。”的规定,您反映的房屋噪音问题责任划分已相当明确,采取减少振动或降低噪音措施的责任主体属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希望您能理解。
三.针对您提出的希望找一个解决受理此噪音问题的部门的诉求,建议您向属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帮助。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理解和支持。以上情况我公司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17日11:35与您取得联系,再次向您解释了相关法律条款及降噪责任单位,您已知晓。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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