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津区 » 花样年好未来物业费故意报高价,合同弄虚作假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花样年好未来物业费故意报高价,合同弄虚作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7 15:43 待解释

新津花样年好未来前期物业合同 与 物业费成本调査报告(新津住建局依申请公开资料)中 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物业费故意报高价,物业合同降低标准的涉及费用问题,目前发现9项问题,如附件所示,请足一核准并解释是否合理,不合理请督促物业与开发商整改,降低物业费,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新津花样年好未来的前期物业合同与住建局公开的物业费成本调查报告存在明显不一致,涉嫌弄虚作假,物业费被故意报高,同时合同中降低费用标准,现已发现9项问题,详见附件。请逐一核准并解释其合理性,若存在不合理之处,请督促物业与开发商立即整改,降低物业费,给广大业主一个明确的交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8 09:35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9 14:42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花样年好未来物业费问题,经查,花样年好未来开发商于2021年5月13日进行了五级服务标准备案;花样年好未来开发商于2021年6月11日进行了招投标,物业收费为包干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收费标准。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9日14点33分与你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16 11:14

已收到新津物管科电话,只是敷衍说明了物管科仅负责物业服务标准,价格的事情需自行咨询发改委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难道写的这个投诉只是告诉我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物管科难道不能把这个问题转交给发改委?
只能说明写这个投诉协同虚设,根本不能给老百姓解决问题;各政府部门还是推诿不负责,非常不满意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