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引进企业时,政府推介购买紫光芯城人才房,单位十余人开具人才证明申请购房,并交诚意金30万元,项目后续烂尾,诚意金至今已三年仍未退还,后续怎样处理?政府有没有说法和处理措施?紫光芯城是政府推荐购买的,烂尾这么久又迟迟不处理,退款遥遥无期,严重影响了政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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