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龙泉驿区蓝光翡翠澜庭业主,于2019年9月28日购买负一楼车位一个。到目前为止车位一直没有备案,但是到目前为止,查询车位还未进行备案和资料提交,多次打电话公司投诉反馈都是让继续等待,时间一拖再拖,企业失信蓝光做到了第一。给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希望得到应有的赔偿。另听说开发商将我的车位有可能进行抵押,才未给我进行备案,这严重侵害了我个人的物权权利。希望领导能督促蓝光尽快完成我购买车位的相关产权,谢谢!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将您的诉求转达至开发企业,车位由开发企业自行进行备案,关于您反映的赔偿问题,经了解,您与开发商签订了车位买卖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区住建局建议您跟开发企业按照车位买卖合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8-60630573进行咨询。
区住建局已于2024年4月9日9:23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