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胜县双星乡朝阳村村民,因为家庭贫穷,一直没有住房,十多年来住在永胜乡供销社瓦房子里面,这个房子质量很差、又垮又漏,非常危险,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了,为了4个学生读书,我们到武胜沿口租房住。儿子没有房子,有2个子女正在上学,还要赡养2个70岁老人,负担很严重,儿子因为在工地上搬砖受伤而患有腰椎疾病。我丈夫在供销社垮了之后,也只有3千1月,他和我的病情都很多,都患有糖尿病、高血压,我们都有医院出的手续和证,我丈夫还有腰椎骨质增生,每天都需要服用各种很多药物,看病和吃药的费用很昂贵,我们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还要向亲戚借钱看病。我们一大家子人找不到一个稳定安全的住处,我们想回老家种地,维持基本生存需求,我们家里没有钱修房子,学生读书还是靠向亲戚借钱和贷款,现在我想回农村宅基地上建房,诉求就是请求政府给予我们建房补助。
网友,您好!你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你在双星乡朝阳村5组(原大梁村1组)有宅基地,要回农村在原址修建房屋,按照现行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履行建房手续即可;目前农村建房补助资金只有危房改造资金,根据住建部、财政部、民政部、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文件要求,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主要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另外一种就是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你不在这六类群体范围内,暂时无法享受危房改造的补助政策,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武胜县双星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