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本人是禾丰镇人,家里有姐弟,爸爸2005就去世了,妈妈是个思想老旧的人,因为我结婚了一直想让我把户口迁走,和我吵架,害怕我户口在娘家去争弟弟的家产,但是我老公因为原来读书的时候户口迁到成都现在是个集体户,我的户口又不能迁去,老家派出所又说的分户要有房子,建房又要分户,真的把我弄得不知道怎么办了,把我都快逼疯了,所以想求助领导能帮助我一下吗,我只想分个户都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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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通〔2019〕36号)第十三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我局禾丰派出所民警已向您解释了立户登记和户籍迁移、移居的相关规定,需提供相关材料及住房佐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
关于您提出能否在农村修建新住房的问题,建议您咨询禾丰镇政府。
以上情况,简阳市公安局已于2024年4月7日13时28分许与您联系沟通,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28-27661810。
简阳市公安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