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在2022年7月购买了位于新津区杨柳大道90号旭辉天府未来城二期的一套高层商品房。房屋购买合同上写明的是2024年3月30号交付,离交房最后时间仅剩一周,开发商才以疫情和高温不可抗力的原因通知逾期90天交房,并且无任何赔偿和说明后续处理方案,我们是在2022年7月签订的购房合同,当时疫情已经接近尾声,2022年12月底疫情就结束了 ,更不存在所谓的长时间高温,开发商以这种完全不成立的理由搪塞消费者,试图钻取法律的空隙,无视合同条款,逃避赔偿,极大的侵犯消费者权益!我希望政府能维护我们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督项目后续施工情况和质量,要求开放商定期公布施工情况!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就您反映的问题,据调查核实,关于旭辉天府未来城(7号地块)延期交付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责令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下午在该项目售楼部搭建现场沟通平台,处理延期交房相关事宜;企业已于4月3日出具正式告知函告知业主关于业主反馈问题的答复。后期,我局也会严格督促该项目施工进度,争取保质保量交房。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7日电话联系群众,告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