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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医疗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5 10:1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因家里老人患肝硬化须长期服用扶正化瘀片,一盒药只能吃四天,每次来南溪区人民医院开药医生只给开两盒,这样一来每个星期都要来医院挂号缴费拿药,本来家离南溪有点远,老人本来年级就大了,又在生病,坐车还得转车,一星期来一次医院太折腾人了,还要求每次要本人来,本来这个药就是长期服用,只要半年或一年复查就行,就算家属拿起复查报告医生都不开药,说不认识这个人,意思就是认识的话就可以,不是医生认识的就不行,想请问一下领导,慢性病须长期服药的每星期得去医院拿药这合理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溪区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8 10:02

尊敬的罗女士: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南溪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求助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对慢性病患者管理等事宜的问题已收悉,接到您的反映后,我局立即进行调查,现对您反映内容进行反馈:
一、针对患者家属提出每周来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开药需挂号缴费的问题:
为了方便慢性病患者就诊开药,减少患者因同一个病就诊开药挂号缴费,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于2022年5月份增设了便民门诊,慢性病患者可以通过便民门诊挂号开药,不收取挂号费。
针对患者家属提出开药只开一周左右剂量的问题: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也是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门诊开药原则,首次开药不超过3天,一般患者门诊开药不超过7天。
针对患者开药需要亲自来医院开药的问题:
根据《医师法》第三章执业规则,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医师实施医疗行为时,必须亲自诊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所以患者就诊开药是需要患者本人到院,代开药是具有很大风险性需要完善相关委托手续(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人的医保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代为开药),如患者本人未到现场,医生无法评估该患者是否遵医嘱服药及服药后相关情况,患者用药安全是得不到保障的。(见附件3)。
针对患者年龄大、离医院路程较远就诊开药不便的问题:
按照国家医改分级诊疗相关政策,应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分级诊疗,病情较为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按就近、就便、可及的原则到居住地较近的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开药,也可到能提供社保服务的药店自行购买长期服用的药品,是同样享受慢病医疗报账相应政策的。对于慢性病病情不稳定,控制不佳的,建议患者还是应按规定定期到院复诊,必要时完成相应的辅助检查,便于医师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因平台信息未备注患者及家属的基本信息,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无法对事件进行深入核实,建议患者或家属拨打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沟通办电话0831-3335850,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将积极为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应帮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溪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4月8日
南溪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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