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安全问题:入户门顶高出地面30cm(实际测量35cm),邻居之间通过宽大的入户门顶就能进入对面的房子,并且这门顶正对着书房窗户,日常开窗透气都会心存焦虑,如此格局,既影响美观,又影响安全,何谈住户的安全性、隐私性、舒适性?
2、物业费问题:开发商通知交房后,业主认为以上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并且屋内装修还有多处待修缮的地方,所以并未签字收房,在开发商整改期间,物业费是否应由开发商承担?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旭辉中心”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636号。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关于您反映入户大厅门顶的相关问题。经核实,旭辉中心项目已通过图审,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关于您反映整改期间物业费的相关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议信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整改期间的物业费,区住建局责成物业公司配合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三、沟通情况
2024年4月9日16时12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对区住建局工作表示知晓。非常感谢您对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工作联系电话(028-82712333、028-82722857)进行反映,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