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四月四日八时许于马超西路站乘坐地铁,此时手中持有一束共五只已打包的菊花,用于祭奠保路运动烈士及十二桥烈士,站台工作人员确认该鲜花符合乘坐规定并放行。九时许于人民公园站出站,成都地铁二号线人民公园站站台安保执勤人员在我出闸机后拦住我并收缴了该花。事后我联系成都地铁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承诺查询此事,但本人尚未收到答复,特此咨询此事是否符合规定?花朵收缴后去向不明,是否涉及收缴后变卖?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并已转交给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请您耐心等待回复。感谢您对成都轨道交通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姚女士: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成都地铁执勤人员出站后没收物品是否合理”的问题已收悉,经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地铁安保人员在您出站时收缴物品相关事宜。
2.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我局民警于2024年4月4日在人民公园地铁站站厅巡逻时,见您手持花束,随即上前询问。
3.调查处理意见:我局将在今后工作开展中注意方式方法,强化沟通。
民警于2024年4月10日11时34分许通过电话19828051220与您沟通,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的支持与信任!
联系人:蒋宇 联系电话:19828051220
成都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