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1月23号在通江县城南车站附近报警车子出了事故,通江县交警部门接警同志事由为一般事由不出警,让老百姓自行去高明交警大队处理,因当时情况比较特殊,我给接警同志说明需要出警处理,但接警同志拒绝出警,并言语恶劣的对我说:那么忙就不要出事故,要处理就自己来处理。对此我向市12345投诉,后续交警部门给我打过一次电话,但我对他们的说法不认同,表示要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到目前为止交警队也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方案。对此事件目前的处理方式我有以下疑问,这难道就是政府部门的办事态度?难道老百姓的合理诉求不应该受理?难道我们老百姓的基本权益在通江县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希望相关部门领导看到了能正面回复一下。
关于“通江交警部门对老百姓报警不出警”一贴的情况回复
网友:
你好!因临近春节,交通事故高发,当日中队民辅警均在处理交通事故,因该事故责任明显,我队接警人员遂引导可拍照后到交警大队出具认定书,或通过交管12123平台进行现场处理。对于你反映当天值班民警未出警一事,经调查核实,该情况属实,我队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通报,并扣发当月工资200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将加大人员管理,切实增强工作纪律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感谢你真诚的监督!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