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成华区双林社区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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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成华区双林社区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充电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3 21:51 已回复

您好,市长:

我是一名双林社区长期居住的居民,具体地址是:双林中横路53号6幢7楼21号,我是于2024年3月29号购买了一辆全新新能源汽车,需要安装充电桩用以平时车辆充电。因为我们是老旧小区,所以我于4月2日联系双林社区蒋主任,被告知双林社区不准私人安装汽车充电桩,给出的理由是社区已经在小区内安装了公共充电桩,居民是没有自有产权的车位,全都是公家的,要装就只能装共享的充电桩,其它的就不准安装。(有电话录音)
我到小区内公共充电桩去了解了一下充电情况之后发现,现在一共只有5个充电桩,这5个充电桩的停车位上7*24小时都停满了油车,根本没有办法充电,形同虚设。我不可能随时守在那个地方等车位,这些充电桩每度电收费1.1元,价格比较高,无力负担。
我现在使用的停车位是很固定的,就在我家楼下,在这个位置停车也是停了大概10年时间,每个月也是按时缴纳停车费。这应该算是长期租赁。
现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我也是响应国家的号召,购买新能源车辆。但是社区一再阻挠我安装充电桩,实属不理解,难道要逼居民私自安装充电桩,引发安全事故后才来同意吗?那个时候可能就太晚了。
现要求社区根据国家政策同意我安装一个汽车充电桩,开具相关的手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双桥子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9 16:4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双桥子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因本社区属于老旧院落,车位很紧张,居民没有私家车位,如在公共区域安装私人充电桩会对其他居民不公平,相当于变相的占用车位,希望您能理解。以上情况已告知您,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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