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23年9月,在成都高新区和四川宜宾市,同时参保。于2023年12月前往成都高新区肖家河便民中心办理双边参保期间的成都高新区方的退费,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如成都方单位能提供会计凭证、工资表、情况说明等资料,可以退2019年12月-2023年9月期间的单位及个人部分缴费。在准备好相关资料后于2024年3月底前往桂溪便民中心办理时,也说可以办理退费,但相关资料需要完善,2024年4月,相关资料完善后再次前往桂溪便民中心时,又告知不能办理退费。
从去年12月到今年4月,工作人员当面告知,包括电话咨询高新人社,都说可以办理单位及个人的退费。现场窗口人员,有些说可以,有些说不可以。多次跑空,多次被拒,前后不一,不得不质疑业务水平。需要咨询:
2019年12月-2023年9月,在成都高新区和四川宜宾市同时以单位名义参保期间的费用,是否可以退还成都方公司及个人部分?需要些什么资料?到哪个服务中心可以办理?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预留信息,经电话联系,您反映您于成都并未实际入职,属成都公司误买,该情况下请公司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至社保窗口申请特殊退费,窗口核实与您反映情况一致,可进行退费。公司提供申请所需资料有:
1、公司情况说明(明确未实际入职误买);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公章);
3、公司相应月份会计凭证及总体工资明细表;
注:具体能否退费,以资料审核结果为准。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8日10时26分与您联系告知。
还是没办成,多次跑政务中心,之前说可以办,之前并未告知,之前说的都是“正常情况下”,正常还是不正常,最后还是凭工作人员主观判断来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