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领导:前期来信已反映过新都区新繁街道中铁东湖怡景开发商违规搭健户外电梯事宜,贵单位也回复了其手续不齐全程序不合规,责令其整改。但是,到今天依旧没有拆除。开发商还说是按照政府合法程序修建的,但是电梯修建属于业主共同区域,修建电梯需要业主2/3以上同意,需要公示,但是所有的程序我们都没看到,安全评估什么都没有,还说合规合法? 请贵单位重视本次民意!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新繁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经新繁街道公园城市建设办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中铁东湖怡景修建电梯时仅部分业主进行了签字同意,现已责令开发商进行整改,并停止使用电梯。若您有疑问,可直接到新繁街道公园城市建设办或拨打83080444进行咨询投诉。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