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反应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回复不了评价
只能发这里
物业所谓的车位不匹配是他们为了私利有其他小区车辆停放我们小区导致停车位不足,这个我们是有人证的,我只知晓我投诉了,物业才给我联系的,在我没有投诉前,物业根本无视业主的安全问题,我们小区设置的安全停放点难道就是我们安全出口处?这个就是消防、物业(承包方)等等所谓的安全停放点?你们消防一边打电话说停车场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已经联系街道办事处找物业改整,一边又打电话说没有消防隐患,那我们只是老百姓,我们懂不起这么多,物业所谓的公示过?两三天也算公示?还有物业人员表示他们扩建不需要任何手续,为什么这边又说像社区报告后,难道就凭社区一句话就可以随意扩建?难道《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写出来给大家看,而不是执行的?安全出口处的栏杆就是所谓的防火分隔?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小区电动车车库扩建及电动车数量集中且数量与停车位不匹配的问题属于小区综合治理,我大队已对该物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物业加强日常巡逻管理力度和对业主的宣传,引导业主在指定区域停车。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2日10时56拨打您的电话,您表示知晓,祝您生活愉快!
经调查,您反映的成大二期C区安全出口被电瓶车包围,物业公司私自把安全出口建立成电瓶车库,电瓶车属于易燃易爆品,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为规范管理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保障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成大二期C区在地下室设置有专门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由专业的运营单位负责日常运营和维护,因原有的电瓶车停车位不能满足居民车辆停放需求,故物业服务单位在向属地社区报告后,依规对该车棚进行了扩建,以满足居民车辆停放需求。
经核实,该非机动车停放点按相关规范和标准,在内部设置有智能充电装置,配置有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配置有足够数量的安全疏散通道,同时,该停放点周边按相关规范和标准,设置有相应的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能最大程度保证该停放点的消防安全,不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物业服务单位在扩建前即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公告的。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8日15时多次与您电话联系,您电话均无人接听,故无法与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