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3年11月听了四川金精玉叶旅行社经理金*的宣传,她说其公司在招收旅游代理商,现有20个代惠名额,交4980元能成为一级代理商。送500张旅游券(卡),自己还可获得旅游体验。金*自称曾获得女优秀企业家称号,与文旅局签约获得旅游券全国独家总代理,同全国200多家有实力的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听到这么优秀的经理和有实力的公司,就想成为其旅游券代理商。我先交了定金,以后又分两次共交了4980元。
金*又让前台经理负责签约事项。我看到签协议的单位是四川神境智通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就问是怎样会事。她们回答两家公司是一起的,金*是两家公司的经理。后来,我要求她把公司与全国二百多家公司签的合同传来看看,她们一直推却,直至今日都未见到。只发了个神境智通的一块执照牌。以后又叫了一个具体对接的经理负责此事。问实质问题一直回避。今年春节一过,发现金*及前台经理和具体负责的经理所有微信全部中断无法联系,方知受骗。
我也向四川问政平台投诉,平台联系了旅游社所在地的文旅局和市场监督局,那知这两个旅行社又分属两个区。两区的回复是公司不在原地,查不到,将其列为经营异常,也就到此结束。作为主管部门因下属部门不在原地经营就不查了,你说我一个外地人怎么办。这就让这伙人钻了空子,继续骗人,事实上投诉金*一伙人的不仅是我一人。
由于涉及两个区,它们不会因这点小事而努力协调解决此事。我觉得,虽然地址找不到,但其公司必然有其他信息,如公司负责人通讯方式,身份证件,注册资金材料,质量保证金等信息,要查肯定能查到的。不然,主管部门怎样来领导管理监督下属单位呢?这次我肯求有成都市文旅局直接解决此事,帮助我讨到我的4980元钱。阻止她们继续行骗,别让她们给成都市旅游业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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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市场监管局调查,经我局东升所工作人员调查,四川金精玉叶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无法联系,已被我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经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调查,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分局广都派出所民警前往您反映的公司地址双流区金恒德汽配城走访,了解到该公司已于去年8月搬走。当事人现在人在无锡市,之前给该公司缴费时人也在无锡市,民警告知当事人如认为被骗,可前往当地派出所报警。
首先对公安局双流分局民警的调查工作表示感谢,但对问题未解决这一结果不满意。
旅行社不在原址,但未注销,在其主管部门还畄有其他可查信息。如负责人电话,身份证材料,注册资金,质量保证金等,要查肯定能查到的。
四川金精玉叶旅行社在你双流区内,应该说它是案发地,钱也是当地旅行社收的,要报案我就在双流区报案。因为当时我在四川问政平台投诉是希望能由旅行社主管部门解决这个问题,不懂报案一事。如果报案,我决定在事发单位四川金精玉叶旅行社所在地双流区报案。钱是这个旅行社拿走的,就从这个旅行社要回来。谢谢民警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