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来龙村3组居民,与2007年绿化带项目拆迁,安置在现代新居,但没有农转非,2019我小孩出生落户在来龙村3组。政府部门一直不给签安置协议,导致一直没有领过渡费和兴业设施费用,请问我一个人就35个平方的房子,我小孩怎么住?不给我小孩房子是怎么一说法?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十陵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在的来龙村3组部分土地于2007年三环路50米项目拆迁,2009年住房安置在现代新居安置点,拆迁时的人员住房已经安置完毕。您反映的情况属于住房安置后的新增人员,住房安置后的新增人员,待您所在的来龙村3组剩余土地征收后,按上级实时文件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7日14时,与您联系,您未接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