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龙泉驿区 » 关于收养农集成员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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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关于收养农集成员认定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2 19:52 待解释

到底要怎样我才能确认为农集成员?

父亲刚收养我的时候办不了合法的收养手续,上不了农村户口,认定不了是农集成员,这个我能理解。

我们现在公证抚养关系已经好几年过去了,法律上现在已经明确了收养的合法性,我还是不能认定为农集成员,这是为什么?

一问就是我加入不了,不符合条件。到底要怎么才能解决我认定为农集成员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3 11:10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9 16:0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十陵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十陵街道办事处千弓村14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对象确认实施方案”您不符合条件确认为14组农集成员。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7日16时2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12 17:53


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第三条:2.法定取得:因合法的收养关系。自己93年小时候没办到农村户口,是因为当时不符合收养法,无法办理,99年国家就出台了政策,允许符合事实抚养的人群办理抚养公证。后期办理了抚养公证,法律上就已经合法合规,我父亲是千弓村14组的农集成员,为什么我不能认定为农集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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