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城投置地翡玥兰庭前期销售不合理,且定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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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城投置地翡玥兰庭前期销售不合理,且定金不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vanillat  2024-04-02 16:38 已回复

城投置地翡玥兰庭聘用房产顾问公司,销售过程中未向我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就让我支付高额定金,也未有说明楼盘的不利因素,且有过度包装,夸大楼盘价值(泡小直属校区学区房,对面佳兆业广场二手房价达2.2W/平(后在贝壳平台查询该小区历史成交价员未到达这个单价),鼓吹房价来年还要继续上涨),日前前去沟通退定金事宜,售楼处的一案场经理还态度恶劣,全程不拿正眼看人,全程耍手机。请问以上行为是否已违规?是否涉欺骗销售?是否侵害了基层群众的基本权益?是否是店大欺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3 11:21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城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8 16:2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事项,成都城投集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下属置地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为成都城投皓瑞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的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翡玥兰庭项目)工程。
您认购前,我公司销售人员均如实按照项目商品房规划文件、预售商品房相关管理规定,及项目公开现行优惠政策向您告知项目商品房及其售价的情况,现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项目不利因素均做出明显的公示展出,并对您的各项诉求及时反馈,不存在虚假宣传、误导销售或隐瞒信息的情况。我公司按照双方已签订协议条款于2023年11月24日发出挞定函件,发出之日起您的定金不予退还,房源可另售。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3日10时59分与您通话并告知处理经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9 12:01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住建交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翡玥兰庭退定金的问题,我局已联系开发企业,协调企业妥善解决您的问题。退房退款属合同纠纷问题。建议您根据认购协议里相关条款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果,亦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您反映不利因素的问题,现场有展示公示信息。其他问题,建议您向有管辖权部门反映。
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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