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投置地开发楼盘翡玥兰庭所聘用房产顾问公司销售在向我们销售该楼盘房屋时未向我们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未讲解任何关于该楼盘的不利因素,就让我们支付购房定金,且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周边二手房价达到2.2万/平米(后续我们通过贝壳平台查询了解均价仅仅1.6-1.8万/平),且宣传说房价还要持续上涨,诱导性销售。请问以上行为是否违规?是否虚假宣传?是否违规销售?作为普通老百姓在疫情后时代本已不易,被诱导性销售后支付了高额定金,目前也不退返,请问作为成都本土头号国企是否遵循了“保民生,促民生,惠民生”的基本宗旨?是否严格维护基层群众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