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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严重质疑宜宾吾悦首府收房不具备条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songyz1983  2024-04-02 15:32 待解释

宜宾吾悦首府在2024年2月通知业主可以收房,收房后截至4月1日发现以下问题,质疑其验收合格的合法性。

1、分栋交付的合法性?是否符合住建部门的要求?

2、公区公共设施不完善:小区大门无法进出;地下停车场无法使用(这些问题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3、电表分户安装未完成;

以上内容,烦请相关部门核查。

整个小区完全就是属于施工进程中的工地存在,如此情况为了逃避延期交房的后果开放商选择硬性交房,希望有关部门能认真对待反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6:43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正在办理,请您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7 10:22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江北吾悦首府项目相关问题的事宜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开展调查处理,针对你反映的现逐条回复:
一、分楼栋交付的合法性,是否符合住建部门要求
因该项目属于分批次办理了楼栋的预售许可,交付时间按照你们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公共设施不完善,小区大门无法进出,地下停车场无法使用
关于娱乐设施以及健身设施因为小区其余楼栋暂未交付,待剩余楼栋交付后,将会全部展现。小区大门近期正在优化即将开放,关于小区地下室竣工验收,不能投入使用,同时我中心督促企业提供相应的停车区。
三、电表分户未安装
因电表前期校验与运输原因未全部安装完成,但未影响业主户内用电,且免费使用,电表即将全部安装完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17 16:08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中,未明确相关公共区域的交付时间,这是否属于欺诈合同?图片请看附件。
另外合同中,也有一条供电:交付时纳入城镇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这个没有完工就交付,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同时是否是为了避免延期180天,业主有权进行退房而故意进行的一种变相欺诈。
吾悦广场属于宜宾市招商局引进项目,现在的情况就是第一批购房交房的业主成为了吾悦手中的韭菜,想割就割。买房时候给的车位券现在通知居然有到期时间,而且现在据传车位定价会高于周边小区车位价格,为的就是让这波车位券没有任何意义,承诺的东西全无法实现。作为吾悦的业主,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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